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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交叉引用

可以设置图表中一个或多个元素与浏览器窗口中选定的另一个元素之间的交叉引用(或自定义参考)。您还可以使用“上下文引用”对话框或可追溯性窗口审阅元素上现有的交叉引用。

设置交叉引用

行动

也见

1

打开包含将引用目标元素元素的图表。

2

在浏览器窗口中,右键单击目标元素(交叉引用的object ),然后选择:

  • '添加|添加自定义参考'(对于目标元素)
显示“设置引用”对话框。

3

单击每个元素对应的复选框以引用目标元素。

4

或者,在“注解”字段中,输入参考文献的目的。

5

单击确定按钮设置引用并关闭对话框。

使用交叉引用

行动

也见

1

单击打开的图表中所需的元素。

2

任何一个:

  • 右键单击元素并选择“查找 | 自定义引用”或
  • Ctrl+J

将显示“自定义引用”对话框,其中显示已设置为所选元素的交叉引用的元素列表。

3

或者,通过单击引用元素并单击“打开”按钮来打开“属性”对话框。

同样,通过单击引用图表并单击“打开”按钮来打开它。

4

如果您打开了string图表链接,请单击“主页”按钮返回原始图表。

注记

  • 您可以创建从图表上的一个元素到浏览器窗口中的多个元素的交叉引用,以及从图表上的另一个元素到浏览器窗口中的不同元素的交叉引用
  • 您无法创建从图表上的一个元素到浏览器窗口中的元素带注释的交叉引用,以及从图表上的不同元素到浏览器窗口中的相同元素的单独的带注释的交叉引用
  • 您可以通过在“自定义引用”对话框中选择交叉引用并单击删除按钮来删除它;如果删除了引用中的源或目标元素,交叉引用也会自动删除
  • 您还可以在“场景”页面的“元素”的“属性”对话框中的“交叉引用”选项卡上添加、审阅和删除交叉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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